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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通交管“12123”手机缴纳考试费功能的通知

浏览量:7082发布日期:2020-08-27

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,为优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缴纳方式,提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体验,经研究,决定从2020年9月1日起,开通交管“12123”手机APP缴费考试费功能,原省综合收费平台支付宝扫码缴费功能作为补充予以保留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开通时间定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开通。开通后,办理初学、增驾业务的驾驶人(不含摩托车),在交管“12123”手机APP上预约考试成功后,可使用该APP考试费缴纳功能分科目直接缴费考试费,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考试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补缴考试欠费。为不影响申请人完成各科目考试后制证,对参加初学增驾考试的驾驶人(不含摩托车),可于8月28日后至完成各科目考试制证前通过扫欠费二维码(二维码见附件)核查自己的缴费情况,进行补缴。对欠费有异议的,通过驾校汇总后报考试费核查群进行核查解决(提供相关的缴费依据)。

(二)停止手工收费。8月24日起,各考试费收费点非特殊原因将不再对考试费进行手工收取,统一通过交管“12123”手机APP自助缴费(9月1日前的过渡期,通过原省综合收费平台支付宝扫码缴费)。

(三)缴费时间节点。预约成功后才能缴纳考试费,不能提前缴纳。建议学员在预约成功后第一时间缴纳考试费,最好不要到考试当天去缴费,以免因系统异常问题无法正常缴费影响到考试。

(四)考试费有效期。申请人如果交了钱,但因其他因素取消了本次考试的(非缺考),已经缴纳的考试费顺延到下一次考试使用。

(五)相关测试工作。定于8月30日、31日两天对交管“12123”手机APP缴纳考试费功能进行测试,届时所有驾驶人考试包括满分学习业务将全部暂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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